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幕后老大 发表于 2007-1-20 04:20

本版发贴规定:进者必看,本版禁止随意贴图!

希望大家遵守,谢谢合作
本版禁止随意贴图!!! 随意贴图指的是带有**质的图片,如果发现含有此类图片,一律删除,教育类图片可以发!!但是不能使用真实图片介绍!!再次强调!都则一律删除,请尽量不要贴图!!

  为了维护本区的正常秩序,为了促进本区的不断发展,为了保障广大社友的利益,依据论坛的总规定,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敬请各位会员严格遵守。


一、 主题帖发布注意事项:

1,帖子一旦涉及政治、**暴力、恐怖、敏感主题、恶性煽动主题则不作警告,直接删除。恶意引发整楼灌水及不良意识诱导主题的帖子,管理员将进行锁定或沉底,甚至删除操作。

2,发贴标题请尽量阐述概括出所发内容。请勿使用含糊不清的标题。如“进来看”,“图”等。

3,禁止发任何形式的广告帖,垃圾帖,重复帖(包括带有恶意代码的贴子,带有跳转链接的贴子,含在图片中插放广告的帖子)一经发现立即删除!

4,图片链接不正确、标题与内容不符或是其他非故意的原因无法正常显示的贴图,管理员有权进行删除操作。

5,对于无积极意义或低级趣味的散图,以及由于发帖人反复无意义顶帖造成大量水楼的,管理员可将其扔到水区或锁贴沉底。非本区主题图片管理员可将其转入相应各区。

6, **边帖的定义及处理方法:
对于利用**等哗众取宠的内容骗取点击及回复的行为(标题,图片,文字), 管理员将有权视其严重程度进行锁定或沉底,甚至删除操作。


二、回复帖发布注意事项:

1,回复时请相互尊重,要体谅发图者的辛苦,请多用鼓励的言辞。严禁恶意、用脏话进行回复 ,不得对主贴进行漫骂,侮辱,诽谤,讽刺,挑衅,不得违反道德,不能人身攻击,一经发现,一律删除。

2,带有**恐怖的图片或者链接 ,一律删除。

3,在回复里以文字或图片方式伪造管理员操作记录的 ,一律删除。

4,回复里占1/4个页面以上空白及恶意大屏回复造成他人阅帖困难的,管理员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删除操作。

5,同样的内容在一个帖子里反复粘贴或者多次回复的,管理员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删除操作。  

6,凡在回复里发表对他人进行恶意人身攻击或者敏感话题内容的,管理员有权视具体情况进行删除操作 。纯引用,纯数字,纯标点,顶,UP,之类的最好不要出现,要言之有物。

7,允许轻度版聊不犯规即可,尺度由当值管理员掌握。

声明:大家在奉献精美贴图的同时,请注意不要侵犯他人版权和肖像权,对此造成的任何后果,本论坛概不负责。  


三、贴图区精华评定标准:

(一) 首选原创
主要包括个人的优秀摄影作品及个人参与制作的美图佳作。个人写真及视频图片暂不作精华标准。

(二) 转贴

1,如是经过本人精心编辑多方搜集整理及自己编写附文的在本区视同原创。
   
2,不多见的优秀作品转贴(有欣赏和收藏价值),不要是那种其它相似网站上的陈年老帖。目前网络流行图配文的简单转帖不作精华, 发帖人用自己的感受或共鸣能够充实帖子者例外。
   所有在社区中已发过的不论你搬的多辛苦也不加精华。

(三) 其它

1,系列图片
   能够比较完整的描述一个事件全过程的系列图片及人物、其它系列图片,完整通俗的贴图类教程。
   
2,能够引起网友大讨论的共鸣的图片。

3,单图及无主题的帖评上精华的可能性不大。
   精华可由一位管理员决定(管理员需在帖内注明)。
   置顶由两位以上(含两位)管理员共同同意。
  
4,主题中出现“要求精华”、“申请入精”、“冲精”等等字样的原则上不被凭为精华贴(为了避免误导性的浏览帖子)。

5,帖子内容链接已失效的精华帖将撤消精华资格。

6, 所有精华固顶帖评审管理员均需在帖内注明加精固顶理由,提出自己的欣赏观点。非本区管理员加精固顶的帖子,管理员将取消其评定资格。


所有在本版发贴的会员,都以其认同本版规为准 。同时欢迎大家对各管理员的工作进行监督。

    本区管理员:

国家关于淫秽**艺术的界定   
1998年12月27日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认定淫秽及**版物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确规定: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场淫秽行为,具有(1)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2)公然宣扬**荡形象;(3)淫亵性地描述或传授性技巧;(4)具体描写乱伦、强奸或者其它性犯罪的手段、过程或者细节,足以诱发犯罪的;(5)具体描写少年儿童的性行为;(6)淫亵性地具体描写同性恋的性行为或者其它性变态行为,或者具体描写与性变态有关的暴力、虐待、侮辱行为;(7)其它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对性行为的淫亵性描写,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版物是指在整体上不是淫秽的,但其中一部分有上述(1)至(7)项规定的内容,对普通人特别是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艺术价值或科学价值的出版物。淫秽出版物、**版物由新闻出版署负责鉴定或者认可。  

      对淫秽以及**版物,国家明令禁止,新闻出版署在《关于重申严禁淫秽出版物的规定》中规定:1.对出版、印制、贩卖、出租、存放淫秽出版物者,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惩处。在公安、司法机关惩处之前,可按以下第2条给予经济的、行政的处罚。2.虽不属淫秽出版物,但是**容突出,毒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律不得出版、印刷、贩卖、出租、窝藏。如有违反,应给予该单位一项或几项处罚,包括停印、停售、没收所得全部收入、罚款、停业整顿、吊销社号刊号或营业执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对本地区的出版物和违法单位与个人作出处理决定,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对外省的出版物和违法单位及个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作出处理决定;对中央一级出版单位的出版物和违法单位及个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作出处理决定,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各地方或各部门迟迟不作处理或处理不当的,新闻出版署可以直接或另行处理。3.对虽有艺术价值但夹杂淫秽内容,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文艺作品如果安排出版,地方出版单位必须事先将选题、印数和发行范围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审核批准,并报新闻出版署备案。中央一级出版单位必须事先报新闻出版署审核批准。如有违反,应给出版单位以一项或几项行政处罚,包括没收所得利润、罚款、停业整顿。对地方出版单位的处罚决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作出,报新闻出版署备案;对中央一级出版单位的处罚决定,由其上级主管单位作出,必要时新闻出版署可以直接处理。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所严禁的九类信息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它内容的。  
现在网站与公安机关连手整顿散布**人。所以请斑竹配合,从现在开始所有露点、**的帖子,以及文字下流,龌龊的帖子一率删除,没有悔改的会员坚决屏蔽ID

幕后老大 发表于 2007-2-18 00:36

[glow=red,white][size=7]我代表本站祝大家2007年新年快乐
同时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SINSUO的支持[/size][/glow]

baobeidezuiai 发表于 2007-3-6 19:35

我也是我们这里的新成员咯
恩,你所说的我会注意的
唉...........

{朵宝、 发表于 2007-8-1 20:21

我是新人呃··
说的我会注意哒···

小小瑶 发表于 2007-8-29 08:09

好长喔..!!
:hug: :hug: :hug:
不过我还是看完列..!!
支持支持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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